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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发了消息领导没回,心里七上八下的,今天又发了一次,心想再不回,连厕所都不敢去了。
好在领导终于回了可以。

有人开玩笑说,这规定用互联网黑话翻译一下就是:离岗行程全链路闭环,如厕行为全程留痕可追溯,完善离岗报备流程,确保员工在岗价值最大化。

这不就是防备打工人带薪拉屎。
有人算过一笔很有意思的账,每天带薪拉屎十分钟,相当于一年多赚五天工资。这还只是十分钟,要是每天十五分钟,全年相当于多八天假;蹲半小时,就是十五天。
要是狠一点蹲一小时,差不多一个月工资,抵得上年终奖了。
很多公司忍不了员工在厕所待太久,各种管控手段就来了,小公司简单粗暴,直接规定上厕所要报备。
大公司直接上科技手段:厕所装计时器,超过规定时间,领导手机自动收到提醒,还会语音播报警告。
好好的上班,连上厕所都被盯着,想想都觉得窒息。
但也不能全怪公司管得宽,有些情况,确实是少数人把路走窄了。
比如很多大厂,楼层高、人多、坑位少,早高峰、午休后,厕所基本都要排队,可有些坑位占着,半天没动静,里面既没声音也没动静,不用说,不是刷视频就是打游戏。
有人憋着肚子一层楼一层楼找,层层满员。
正常生理需求,没人会说什么,但借着上厕所的名义,一蹲就是半小时一小时,占着坑玩手机,那就不是带薪拉屎了,是变相磨洋工。
别人在外面急得团团转,你在里面悠然自得,换谁都有意见,时间久了,公司只能出手管,最后所有人一起遭殃。
所以说,带薪拉屎也得有个度,适度摸鱼是人之常情,太过分了,反而适得其反。
有个真实案例,一家公司发现有个研发员工,一个月里有十四次在卫生间待超过一小时,最长的一次将近四个小时,HR 多次联系不上人,最后按严重违纪把他开除了。
员工不服,说自己有痔疮需要护理,还拿出了就诊记录,把公司告上了法庭,但法院一审还是认定公司解除合同合法。
原因很简单:身体不舒服可以请病假,公司本身就有带薪病假制度,但他既不说明情况,也不请假,无故长时间离岗,确实违反了规章制度。
其实打工人要的从来不是无限拉屎自由,也不是借着上厕所光明正大摸鱼,大家真正在意的,是一种基本的信任和尊重。
上班嘛,你对得起这份工资,公司对得起这份尊重,就够了。连拉屎都要审批的班,不上也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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